撒罗米急忙到母亲跟前,要知道她当求些什么。她母亲的回答早已准备好了:施洗约翰的头。撒罗米不明白母亲复仇之心何以如此凶恨,不愿提出这个要求;但母命难违,希罗底的决心压倒了一切。撒罗米就回到王面前,提出了这可怕的请求:“我愿王立时把施洗约翰的头放在盘子里给我。”(可6:25) <望22.28>
希律张惶失措,狂欢顿时停止,一种不祥的寂静突然临到这宴乐的场所。希律王想到要害约翰的命,不禁大为震惊。然而他已发了誓,不愿有反复无常或鲁莽的表现。他发誓原是为尊敬宾客,倘若他们中间有人说一句反对他履行他诺言的话,那么他必乐于免先知一死。他给他们机会为约翰说话。他们从前曾长途跋涉去听约翰讲道,也知道他是一个无罪的人,又是上帝的忠仆。这时撒罗米的要求虽然使他们大为震惊,但他们已沉溺于酒色,无心作何诤言。没有人讲一句话来解救这位上天的使者的性命。这些人虽然在国内身居高位,肩负重任,可是他们竟纵情于宴乐醉酒,以致理性麻痹。他们的头脑因酒酣耳热、声色当前而失了常态,良心也因而昏蒙了。他们的静默无言,无异将上帝的先知判处死刑,去满足一个荡妇的复仇之心。 <望22.29>
希律等机会想逃避履行他的誓言,终归徒然,于是他无可奈何地下令将先知斩首。过一会儿,约翰的头就被拿来放在王和宾客面前。从此那忠心劝告希律转离罪恶的口就永远封闭了;那呼召人悔改的声音,也永远听不见了。一夜狂欢,竟牺牲了一位最大先知的性命。 哎!由于本应秉公执法之人没有节制,往往使无辜的人徒然牺牲!凡饮酒的人,必须为自己在酒的麻醉之下所行的一切不义之事负责。人的知觉被酒麻痹之后,就不能平心静气地判断曲直,也没有清醒的头脑来辨别是非。这等人就为撒但开了路,使撒但能利用他来迫害无辜。“酒能使人亵慢,浓酒使人喧嚷,凡因酒错误的,就无智慧。”于是“公平转而退后,……离恶的人反成掠物。”(箴20:1 赛59:14-15)凡握有生杀之权的人,如果醉酒纵欲,就当算为犯法。执法的人,自己必须守法,他们必须有自制的能力,必须完全掌握自己的体力、智力和道义力,才能保持敏锐的理智和高度的正义感。 <望22.30>
——摘自《历代愿望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