另外一个约──经上称为“旧”约──是上帝与以色列人在西奈山所立,并且当时是用祭牲的血来坚定的。但亚伯拉罕的约是用基督的血来坚定的,所以称为“第二个”约,或“新”约,因为坚定这约所流的血是在为坚定第一个约所流的血以后。这新约在亚伯拉罕的日子就已经成立,因那时是以上帝的应许和祂所起的誓为证的,──“藉这两件不更改的事,上帝决不能说谎”(来6:18)。
但是还有一个问题,如果亚伯拉罕的约包括了救赎的应许,那么为什么又在西奈山立约呢?──以色列民在埃及为奴大都丧失了对上帝的认识,也不明白祂和亚伯拉罕所立之约的原则。上帝拯救他们从埃及出来,是要向他们显明祂的能力和祂的慈怜,使他们可以敬爱并信靠祂。祂引领他们到了红海滨,──那时他们被埃及人追赶,似乎无法逃脱──使他们可以认明自己全然无路可走,而必须依靠上帝的帮助;然后上帝才为他们施行拯救。这样,他们就充满了敬爱和感谢上帝的心,并相信惟有祂的能力能帮助他们。祂已经拯救他们脱离世俗的奴役,所以现在把他们收为自己的仆人。
但是还有更大的真理要铭刻在他们心上。他们既住在拜偶像和败坏的风俗之中,就不能清楚地认识到上帝的圣洁,自己内心的极端罪恶,自己无力顺从上帝的律法,以及自己怎样需要一位救主。这一切他们都必须学习。
上帝领他们到了西奈山;祂显示了祂的荣耀;祂将祂的律法赐给他们,;祂以顺从为条件应许他们大福:“你们若实在听从我的话,遵守我的约,……你们要归我作祭司的国度,为圣洁的国民”(出19:5-6)。百姓不明白自己内心的罪恶,也不知道自己没有基督就不可能遵守上帝的律法。他们竟贸然与上帝立约。他们觉得自己能建立自己的义,所以应许说:“耶和华所吩咐的,我们都必遵行”(出24:7)。他们曾看见上帝在可畏的威严之中颁布律法。他们也曾在山前恐惧战兢;但仅仅过了几周,他们就破坏了自己与上帝所立的约,在雕刻的偶像之前跪拜。他们不能希望藉着自己所破坏了的约得到上帝的恩眷;如今他们既看出自己的罪孽深重,和自己的需要赦免,就觉得需要亚伯拉罕立约所显示、和献祭制度所预表的救主。如今藉着信和爱,他们就与那拯救他们脱离罪恶捆绑的上帝坚定了盟约。这时他们才可以赏识到新约的福。
——摘自《先祖与先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