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旷野里(04)

2018-11-17 13:49:00 83

在旷野里(04)


心灵健康

  他正在捡柴的时候被人拿住,带到摩西面前。违犯安息日必被治死的律法是早已宣布了的。 至于如何执行,则还未指明。于是摩西把这案件呈到耶和华面前。耶和华就吩咐他说:“总要把那人治死;全会众要在营外用石头把他打死”(民15:35)。亵渎的罪和故意违犯安息日的罪受到同样的惩罚,因为二者都是藐视上帝权威的表现。

  在我们的日子,有许多人拒绝纪念创造的安息日,认为这是犹太人的制度,并竭力主张,如果安息日必须遵守,那么违犯这日的人就必须处以死刑。但我们知道亵渎的罪象违犯安息日一样受到惩罚,难道我们因此就得出结论说,第三条诫命也因为只适用于犹太人而必须废除吗?然而人根据以上死刑所得的结论原可应用在第三条,第五条,实在说来,几乎可以应用在十诫中的每一条上,正如第四诫一样。虽然上帝今日没有以肉体的死刑来惩罚违犯律法的人,但已宣布罪的工价乃是死;而且在最后执行审判的时候,必可看到死就是那些违犯圣律法之人的命分。

  以色列人在旷野四十年的全部时期中,因着降吗哪的神迹,他们每周都可想起他们对于安息日的神圣本份。可惜就是这个神迹也没有使他们达到顺从的地步。在受到如此严重的惩罚之后,他们虽然没有那么公开而大胆地违犯律法,可是他们在遵守第四条诫命上,仍有很大的疏忽。上帝借着的先知说:“他们大大干犯我的安息日”(结20:13-24)。这就是第一代的人不能进入应许之地的原因之一。然而他们的儿女并没有从其中学得教训。他们在四十年的飘流之中,对安息日依然不够重视。上帝虽然没有因此而不准他们进入迦南,但曾宣布:在他们居留在应许之地以后,还要分散到外邦人中。

——摘自《先祖与先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