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精与社会(02)

2019-03-30 12:20:45 54

一个犯罪的原因(02)


健康改良

醉酒时犯罪的性质

可怕的谋杀案件证明了饮酒的后果。在酒精的影响下,人们经常犯下偷盗、纵火、谋杀的勾当。可是酒这个祸根却得到了法律的认可,在贪杯的人手中酿成了数不清的灾祸。酒不仅毁掉了可怜的受害者本人,也毁掉了他的整个家庭。——《评论与通讯》,190051日。

妓院,匪巢贼窝,刑事法庭,监狱,济贫院,精神病院和医院里挤满了人,在很大的程度上是贩酒的人所造成的。他就像《启示录》中奥秘的巴比伦那样,贩卖“奴仆、人口”。酒贩子的后面,是那强大的灭命者。他用人间和地狱的一切诡计,把人拉入他的权下。

在城市,乡村,火车,轮船,商店,娱乐场所,药房,甚至在教会圣餐的桌上,都有他的陷阱。他用尽一切办法激发和培养人酗酒的欲望。到处都有灯红酒绿的酒馆,兴高采烈地欢迎一般劳苦的工人,闲荡的富家子弟和无知的青年。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,年复一年,这种事一直在继续。——《酗酒与犯罪》,第8页。

喝酒的人不可原谅

人们在醉酒的状态中犯下了各种罪行,可是在许多时候,犯罪的人却得到了原谅,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但这并不能减轻罪犯的罪行。他既然亲手把酒杯送到自己嘴边,故意饮用他明知会摧毁他理性的东西,就要对他在醉酒时造成的伤害负责。他让他的食欲来控制他,为了酒水而牺牲了他的理性。是他自己的行为把他带到了禽兽不如的地步。他在醉酒状态下所犯的罪行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,就像他头脑清醒的时候一样。——《属灵的恩赐》卷四,第125页。

——摘自《论节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