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国的耻辱和咒诅
到处都有那醉眼朦胧,糊涂落魄的人;基督曾为他舍命,众天使为他哭泣。这种人是我们所吹嘘文明的污点,是各国的耻辱,咒诅和危险。——《服务真诠》,第330页。
妻子被抢夺,孩子饿死
酒徒在狂饮的影响下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,可是那卖酒给他使他不负责任的人,在做他毁灭的工作时却受到法律的保护。他夺走寡妇维持生命的食物是合法的。他使受害者家庭的孩子挨饿,把无助的孩子赶到街上乞讨要饭也是合法的。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,年复一年,这些可耻的场面不断重复,直到酒商的良心象被烙铁烙了似的。受苦孩子的眼泪,母亲悲痛的哭喊,只会激怒卖酒的人。……
酒徒要对自己的罪负责
纵饮的人不要以为指责酒商就可以掩盖自己的污点了;他必须对他自己的罪和妻儿生活的恶化负责。“离弃耶和华的必致消灭”(赛1:28)。——《评论与通讯》,1894年5月8日。
在酒的阴影中
日复一日,月复一月,年复一年,这项工作继续在进行。身为父亲,丈夫,兄长者,本是国家的栋梁,希望和骄傲,竟陆续前往酒商经营之处,出来时则丧魂落魄,身败名裂。
更可怕的是,酒的咒诅正在临到家庭的核心。越来越多的妇女正在养成饮酒的习惯。在许多家庭中,小孩子,甚至连单纯无助的婴孩,也因醉酒母亲的疏忽荒唐而天天处在危险之中。儿女在这种可怕罪恶的阴影之下长大。他们有什么前途可言呢?只能比他们的父母陷得更深。——《服务真诠》,第339页。
——摘自《论节制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