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在悔改之前已经结了婚的人,悔改之后夫妻之间在宗教信仰方面虽有很大的距离,但信主的人有更大的责任要忠于他的配偶。可是他应该把上帝的要求放在任何地上的亲族关系之上,即使他遭受试炼和逼迫,也该如此。信主的丈夫或妻子的这种忠贞,再加上仁爱和温柔的态度,可能有感化力来争取那不信主的配偶。但是基督徒与不信主的人结婚乃是圣经所禁止的。主的指示是:“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”(林后6:14,17,18)。
以撒曾大蒙上帝尊重,成了使世人得福之应许的承受者。然而当他父亲安排他老练而敬畏上帝的仆人去为他拣选一个妻子时,他虽然已经四十岁,还是顺从他父亲的意思。圣经描述他婚姻的结果,乃是家庭幸福的一幅亲切美丽的景象:“以撒便领利百加住了他母亲撒拉的帐棚,娶了她为妻,并且爱她。以撒从他母亲不在了,这才得了安慰。”
今日的青年,连自称是基督徒的在内,所取的方针与以撒的作风是何等地悬殊啊!青年人往往觉得恋爱完全是个人所要决定的事——这一件事无论是上帝或父母都不应干预。他们还未成年之先,早就认为自己有选择的能力而不必有父母的帮助。可是他们只要过几年婚后生活,常常就足以显明他们自己的错误。那时再想防止其悲惨的结果往往是太晚了。他们在匆匆选择配偶时所表现的愚妄和任性,在婚后的生活中势必变本加厉,以致婚姻成了苦恼的重轭。许多人就这样断送了今世的幸福和未来的指望。
所以婚姻问题最需要加以慎重考虑,并请教年长和富有经验之人的指导,而且在决定终生大事之前,应当以圣经为顾问,并在祷告中求上帝的引领。
为父母的决不可在那有关儿女将来幸福的事上忽略自己的责任。以撒所以顺服他父亲的意思,乃是因为素常受了父亲的训练,教训他喜爱度顺命的生活。当亚伯拉罕要他儿女尊重父母的权威时,他自己日常的生活证明了这种权威并不是自私或独断的管束,乃是以爱心为基础,并以儿女的利益和幸福为前提的。
——摘自《先祖与先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