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判恶人
在第一次与第二次复活之间的一千年中,要进行审判恶人的工作。使徒保罗曾指明这场审判乃是基督复临之后所发生的事。他说,“时候未到,什么都不要论断,只等主来,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,显明人心的意念”(林前4:5)。
先知但以理说,当亘古常在者来临的时候,祂要“给至高者的圣民伸冤”(但7:22)。
这时,义人要作上帝的祭司,并与祂一同作王。约翰在《启示录》中说:“我又看见几个宝座,也有坐在上面的,并有审判的权柄赐给他们。”“他们必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,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”(启20:4-6)。
保罗所预言的“圣徒要审判世界”(林前6:2),就是在这个时候。他们要与基督一同审判恶人,把他们的行为与上帝的法典即圣经互相对照比较,并按各人所行的定案。然后又照恶人的行为,规定他们所当受的处分,并在死亡册中记在他们的名字下面。
撒但和恶天使也要受基督和祂子民的审判。
——摘自《天国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