颁布律法(05)

2018-08-14 19:18:23 71

颁布律法(05)

心灵健康

  “当纪念安息日,守为圣日。六日要劳碌作你一切的工;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上帝当守的安息日;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,仆婢,牲畜,并你城中寄居的客旅,无论何工都不可作;因为六日之内,耶和华造天,地,海,和其中的万物,第七日便安息;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,定为圣日。”

  这一条诫命并没有把安息日看作一个新的制度,乃是说明它在创世的时候就已设立。人纪念并遵守这日,乃是为要纪念创造主的大工。它指明上帝为创造天地的主宰,把真神和一切假神分别出来。凡是遵守第七日的人,就藉此证明他们是敬拜耶和华的人。所以只要地上还有人事奉上帝,安息日就是人类效忠上帝的记号。在十条诫命中,只有第四条具有设立律法者的圣名和尊衔。惟有这一条诫命说明颁布律法的权威是谁。可见第四条诫命之中附有上帝的印鉴。这印鉴盖在律法上,证明它的真实性和与权威。

  上帝已经赐人六天的光阴可以工作。祂要他们把自己的事务在六个工作日中作完。必要的行为和慈善的事在安息日原是可以作的;患病的和受苦的人随时都需要予以照料;可是不必要的工作是要绝对避免的。“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,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,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,称耶和华的圣日为可尊重的;而且尊敬这日,不办自己的私事,不随自己的私意。”可是这禁令并非到此为止。先知还加上一句:“不说自己的私话”(赛58:13)。那些在安息日讨论业务或筹谋计划的,在上帝看来,就等于从事实际的业务。我们若要守安息日为圣,就必须连思想也不用在属世的事上。而且这一条诫命包括一切在我们家内的人。在神圣的时间内,家里的人都要把属世的事务放在一边。全家都要在上帝的圣日用乐意的事奉来尊崇祂。

——摘自《先祖与先知